大豆、玉米收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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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玉米收购政策
①市场化收购+补贴机制
2017年新粮上市期间,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不再实施政策性收储计划,由企业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购,同时,对这些地区的种粮农户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确保农民种植收益。
补贴标准根据实测补贴面积测算确定。
②收储量不设限
与2016年的“不低于去年政策性收购量”政策不同,今年大豆玉米收购对收储量将不设限。
③首提“五代”销售运作模式
即对于部分产粮大县,可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拓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业务,避免出现“地趴粮”、“霉粮坏粮”。
④政策粮拍卖暂停
新粮集中上市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将暂停相应地区库存粮食销售,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小麦、稻谷、油菜籽收购政策
①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确定
小麦每斤1.18元,早籼稻每斤1.3元,中晚籼稻每斤1.36元,粳稻每斤1.5元,收购价对应的质量等级为三级。
②油菜籽市场化收购
油菜籽今年执行市场化收购,也就是没有最低收购价。统筹采取地方储备油轮换吞吐方式收购,但也鼓励加工企业收购和品牌化生产经营。
③储备粮收购
各收购网点需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要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
种粮户们在售卖粮食时,务必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收粮政策,并到指定的粮食收购点售卖,切忌不要轻信粮贩子,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