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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变革!农村将出现新的赚钱门路

    信息发布者:志邦商贸部吴川分部
    2017-10-21 11:54:17   转载

    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并公布了13个试点城市名单,这被部分业界和学界人士认为是我国对于土地使用政策的重大的变革


    那么,这和咱农民致富有啥关系?下面慢慢给您道来。





    问:这项政策的核心是啥?





    答:这次试点政策,就是要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租赁住房建设,缓解试点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状况。


    政策的一个关键点就是只租不售


    问:对农民有啥好处?


    答:不仅拓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的用途,还能增加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具体好处有四点

    ①增加了住宅用地来源和租赁住房供给。

    ②扩展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居住和产业发展功能。

    ③对盘活低效集体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周边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改善城郊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④拓宽了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农民获得长远稳定收益。


    问:啥地能盖这租赁房?


    答:耕地、农用田地肯定不行。这次试点是规划确定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存量建设用地


    严格讲是按权属确定的,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以及乡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目前,主要分布在城市郊区、广大农村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内部也有一些零散的集体土地。




    问:村民怎么参与建设?


    答:试点方案提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问:会引起房价会大跳水吗?


    答: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试点建设的租赁住房供给主要来自偏远地段,会影响它对住房消费的替代力度;且要对房价产生影响,关键还取决于量的多少。


    目前仅是试点,并且采取政府主导、农民集体自愿的原则,2019年11月开展中期评估,2020年底前进行总结,这些试点能否大规模推开及供应量有多大还不能确定。


    所以,综合来看这项政策可以帮助部分人达成“居者有其所”的愿望,但能对房价有多大冲击尚难以定论。


    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涉及的13个城市名单: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具体施行方法各地不同,详细请咨询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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